PI、PO和合同,這3個有什麼區別?

PI、PO和合同,這3個有什麼區別?

PI、PO和合同,這3個有什麼區別?

外貿會涉及到很多單證,有一些單證看起來相差不大,但作用卻大大的不同。

比如:PI、PO和Sales Contract (合同),看起來都差不多,但是最容易混淆的。

新手有時候不明白,為什麼要搞出這麼多的單證出來?一份不就好了。

今天就詳細來說說PI、PO和合同,他們的區別是什麼?

這個也可以叫做報價確認單。
客戶在詢價,報價後,想要最終確認下產品規格,數量,單價與總價,付款方式,裝運港口與交貨期,公司抬頭等。
這時候就要做一份PI讓客戶做最終的確認,來核對細節。

PI要看起來專業、整潔、有公司抬頭,客戶才更容易信任。

當客戶核對價格、規格、交貨期都確認無誤後,他就會下PO(Purchase Order)。
對於一些大中型客戶來說,他們下正式PO,往往需要走一些流程。
比如:向上級彙報採購計畫,財務審批預算,技術部門確認樣品,ERP系統走完流程。
內部流程走完後,他們才會下PO。

有時候客戶確認PI後,卻遲遲不下PO,可能並不是不想買,而是流程比較繁瑣而已。

我們已經確認了PI,下了PO,那還有必要簽署銷售合同嗎?
這個要分具體的場景來講。
第一種情況:可以不簽。
在日常業務中,PI+PO就等同于合同了,完全可以作為法律合同使用。
我們有些客戶的PO做的跟銷售合同差不多,並且有正規的簽章。
這種情況下,我們就沒有額外再簽一份合同了。
第二種情況:仍然建議簽合同

[A{首先,首次合作,金額較大。

為了防止後續的爭議,又是首次合作,這時候最好再簽署一份合同保險點。

把該寫的條款都寫上,考慮的周到點,總沒有錯。

[B}其次,付費方式為L/C(信用狀)

LC開證銀行會要求提供合同作為開證依據

[C] 第三,有特殊條款或者風險條款

比如:
需要分批出運;
貨期長,需要分期付款;
有品牌授權等。

以上這幾種情況,都建議簽署銷售合同更穩妥些。

總結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