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陳玉珍推動貪污除罪化修法

國民黨陳玉珍推動貪污除罪化修法

國民黨立委陳玉珍提案修改修正立法院組織法第32條、 33條及35條,將立法院編列之公費助理經費,改為直接撥給立委使用,並由立委自行訂定助理薪資、保險、退休金等

陳玉珍提案助理費除罪化,把每年680萬元的助理費改成直接撥給立委,根本是在自肥順便幫顏寬恒涉助理費案解套!
連自家藍營助理都對此修法表達失望,痛批是「勞權倒退」

藍委陳玉珍提出「立法院組織法修正草案」、「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修正草案」,讓助理費交由立委統籌運用,還免檢據核銷,為助理費案除罪化。該案也引起藍綠白國會助理們炸鍋、反彈極大

若修法通過,113位立委,每個人一年多拿 779 萬多元,愛怎麼花就怎麼花,連單據都不用。傅崐萁還硬扯「這是進步法案,真正讓助理得到保障」。原本立法院直接匯給助理的薪水,改成匯給立委變相幫立委加薪,怎麼可能說是「保障助理」?

陳玉珍提案修立法院組織法,將立委每人聘用公費助理八至十四人改為聘用助理「若干人」,刪除「公費助理」中的「公費」兩字,將立院撥款給公費助理的費用,改為補助費用,由立法院撥給立委統籌運用且「免檢據核銷」,等於每月44萬助理費都進立委口袋,愛怎麼用就怎麼用。

那為什麼這些立委還要修法?就是想把不肖立委們自行發明的「大水庫」予以合法化,或者,不肖立委們想透過此「統籌運用」的方式,讓這筆錢中飽私囊,乃至變成公然洗錢的途徑。

看著這筆每個月總額高達50萬的助理費,許多精明的立委們早就想出類似「大水庫」的作法,那就是把立法院每年編列一定數額的助理費與辦公事務預算,視為是立委可以自行運用的經費。因此,有些立委只聘請少數真的在研究法案、政策,寫質詢稿、新聞稿的助理(曾經有少數立委甚至連一位法案助理都沒有),其他名額就用來聘請其他助理,工作就是協助跑攤、選民服務、出席露臉、到喜宴祝賀、到喪家捻香等。

這些支持這項提案的立委們,想加薪自肥卻把助理拖下水,修法賦予自己恣意挪用經費的權力,還大言不慚的說是要法制化,請好好記住這些立委的名字,因為這群立委真的是戕害民主政治的恥中之恥。

支持立委貪污就地合法化的連署人:
林思銘、蘇清泉、盧縣一、洪孟楷、謝龍介、呂玉玲、許宇甄、游顥、葛如鈞、翁曉玲、張嘉郡

根據這項修法相關經費還可以「免檢據核銷」,試問中華民國政府底下有哪一筆公務經費可以不需要收據核銷?又有哪個民主國家國會議員的公務經費,可以不用收據就可以核銷?那乾脆直接編列預算,定期匯入立委帳戶,立委愛怎麼用就怎麼用,豈不是更省事直接?

黃智賢在以「立委成為妖魔」為題發文 並指出不管是提案的立委、連署的、支持通過的,以及退席不投卻實質護航的立委,「每個名字,都很適合下地獄」。

文中指出,公費助理的薪水跟加班費,原本是直接匯入助理帳戶、是薪資收入,現在這些立委要把這 1年 700多萬的錢,變成給立委的補貼,一任4年賺4000萬起跳。黃表示:「將來,有便當助理願意做免費的,不用給錢。有企業排隊贊助助理,企業給錢幫立委,立委努力服務企業。」

現在因為貪污助理費被查,被起訴,被判刑的藍綠白立委可以直接無罪,提這個案子的立委就是草包或虛偽。黃質疑:「為什麼不直接提,立委補貼,一年一億?反正多少錢你們都嫌不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