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網路電話交換機及網路電話閘道器被使用於從事詐欺犯罪,為打擊詐欺不法行為,經濟部國際貿易署今公告指出,將3月8日起新增『網路電話交換機(IP-PBX)及網路電話閘道器(VoIP Gateway)』專屬貨品號列,並增列輸入規定,未來進口相關設備須檢附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審驗證明或進口核准文件,以便從源頭管理及追蹤流向,降低設備遭濫用為詐騙工具。
經濟部指出,相關設備因成本及維護複雜度較高,多為企業商業用途,較少用於一般家庭,透過新增貨品號列與輸入規定,可強化進口管理與流向追蹤,降低設備遭不法利用的風險。
網路電話交換機(IP-PBX) 部分,經濟部說明,其用途是以網際網路(IP)技術運作的通訊伺服器,可透過網路撥打與管理電話,企業只要一條網路線,就能管理所有員工分機,也可自動選擇最低成本的通話路徑,節省國際電話費,協助企業節省成本及數位化。
但近來網路電話交換機(IP-PBX)被詐騙利用存在風險,經濟部舉例,像是隱匿境外發話來源,利用其虛擬化的特性,可架設在國外,透過網路連回台灣的電信網路,偽裝為國內市話撥出;此外,其也可大量自動撥打,具備自動撥號功能,可快速撥出大量詐騙電話。
網路電話閘道器(VoIP Gateway) 部分,經濟部表示,其用途原本是一種可將類比電話訊號與網路數位封包互相轉換的硬體設備,企業不必全部汰換舊式電話,即可透過閘道器將舊式電話設備接入網路系統,且同時可整合多條電話線,簡化管理並節省費用。
但近來詐騙利用閘道器的橋接功能,將網路訊號轉成行動電話訊號,可串接大量SIM卡,轉為行動電話訊號,形成訊號落地斷點,增加追查發話源頭難度。
經濟部指出,這次修正是將原本包含網路電話交換機及網路電話閘道器在內多種設備儀器的貨品號列刪除,分為2個新增貨品號列,其一為「網路電話交換機、網路電話閘道器」等電信終端設備,輸入規定為「643」,進口時須憑NCC或其委託驗證機構核發的審驗證明辦理通關;若為審驗、研發、測試、展示、加工、維修或組裝後再出口等用途,則須取得NCC核發的進口證明文件。
| CCC 貨品號列 | 貨 名 | 號列實施 | 輸入規定 | 輸出規定 |
| 8517.62.00.10-3 | 網路電話交換機(IP-PBX)、網路電話閘道器(VoIP-Gateway),屬電信終端設備者 Internet Protocol Private Branch Exchange(IP-PBX) and Voice over Internet Protocol Gateway(VoIP-Gateway) both of which are telecommunications terminal equipment | 115/03/08 | 643 |
發文字號: 貿管理字第11506555631A號
HS CODE CCC 海關貨品號列 關稅
主旨:公告自115年3月8日起CCC8517.62.00.10-3「網路電話交換機(IP-PBX)、網路電話閘道器(VoIP-Gateway),屬電信終端設備者」增列 輸入規定代號「643」,並列入「海關協助查核輸入貨品表」。
依據:貨品輸入管理辦法第8條第1項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114年12月11日通傳基礎字第11465029810號函。
公告事項:檢附貨品輸入規定變更明細表1份。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貨品輸入規定變更明細表 (釋示函令)
輸入規定
643 應憑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或其委託之驗證機構核發之審驗證明辦理通關。但進口供審驗、研發、測試、展示、加工、維修或組裝後專供輸出等者,應取得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核發之進口核准證明文件後,由海關放行。

海關關稅稅則稅率 CCC Cod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