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梅慧車禍事故,現場各款式車輛

陳梅慧車禍事故,現場各款式車輛

民間金融犯罪調查師「陳梅慧」,因被控洩密前往台中地檢署出庭後,4日凌晨搭白牌計程車北返行經國道一號北上77.7K處湖口路段時遭追撞後身亡

車禍現場畫面現在也獨家曝光,可見坐在Uber右後座的謝員在撞擊後,頭靠向前座椅背、臉上全是鮮血;而坐在左後座的陳梅慧被發現時全身已呈現癱軟,失去意識。

網友也根據相關影像和報導,歸納出該起車禍的車款及特性

認為撞上陳梅慧的車是速霸陸SUBARU Forester,疑似是配有防撞的PCB與防撞的PCTM油門自動減速系統。

陳女搭乘的Uber營業車 – 11代 TOYOTA Altis,

其他事故車輛則有中華Zinger、裕隆日產Livina、本田CRV、VW T6。

↑ 虛擬貨幣分析師陳梅慧日前於國道新竹路段車禍身亡,事故引發各界關注。國道警方6日指出,經檢視行車記錄器等畫面,事發當下陳女所乘車輛遇車流嚴重回堵,靜止在內側車道時遭後方車輛追撞、導致不幸

報導為一名37歲駕駛租賃小客車徐姓男子,當時他正載一對夫妻檔前往機場,警方初步調查,徐男未有酒駕、毒駕,也未有前科紀錄,詳細肇事原因還有待釐清。

國道警方週五晚間公布當時監視器畫面,當時因早前角頭郝廣民撞車尚未排除,導致車流回堵,陳梅慧在內側車道靜止停等時,遭肇事車輛直接高速撞擊,當時車內除了陳梅慧和其男友外,還有另一名同列洩密被告的XREX執行長黃耀文。

肇事者自稱,是因為恍神才撞上去,現場目擊者則描述當時該車車速很快,疑似未煞車而撞上陳梅慧搭乘的車子。

. https://youtu.be/cZVouj1hWRM?si=V6VdD5KDjMmmIa3T

陳梅慧國道遇劫!警曝「關鍵畫面」…她卡車陣中遭「無煞車」撞擊

. https://youtu.be/Mc2AwY4DCeE?si=_fmxglyZ3nEf2u-G

分析師陳梅慧車禍亡 國道警檢視行車記錄器稱遇車流回堵遭後車追撞

偵查不公開原則,行車影像及CCTV影像等相關資料均已交由新竹地檢署偵辦。

↑ 陳女座車在塞車靜止狀態下,遭後方徐男駕駛的 “租賃車” 無煞車、直接追撞,前、後車輛夾擠,致陳女座車車體嚴重變形

↑ 陳梅慧搭乘的UBER 搭載TOAYOTA ALTIS 銀色車被撞得面目全非,ALTIS只是被推撞,車頭竟然潰縮如此。

↑ 紅框為當時車禍處。
國道二隊昨天說明,第一起事故於4日2點23分發生於國道1號北向76.9公里,共造成3人受傷1人死亡;第二起事故於4日3點4分發生於國道1號北向77.7公里,共造成6人受傷1人死亡。兩起事故時間差距約40分,距離相距約800公尺。

↑警方表示陳梅慧所搭乘的多元計程車是銀色營業小客車,後方追撞車輛則是白色租賃小客車款式 豐田TOYOTA ALTIS

外界紛紛質疑死因不單純,也有網友歸納事故車輛及特性,指從後方追撞陳女的轎車為SUBARU 速霸陸 Forester,並疑似配備防撞的PCB,以及預防碰撞的PCTM油門自動減速系統。

國道警方僅回應無直接因果關係、偵查不公開,並稱案件已交由檢察官指揮,相關畫面也被檢察官扣押。警方昨天則表示,陳女搭乘的銀色轎車為多元計程車,從後面追撞的車輛則為白色租賃小客車。

白色追撞肇事的SUBARU FORESTER 森林人(↓此為速霸陸官網圖片,非肇事車本身)

新竹地檢今(16日)召開偵結記者會說明會,先是分析車禍原因及過程、也曬出事發現場畫面,並強調「車禍無犯罪陰謀論!排除故意製造車禍可能」,也將肇事導致陳梅慧死亡的徐姓男司機依《過失致死罪》起訴。

檢方回顧案情並指出,當時北上77.7公里處正因前方車禍發生回堵,陳梅慧的座車在內線最後一台,後方徐姓駕駛因塞車時間、怕耽誤乘客李姓夫妻航班,因此未滅速慢行,以時速約106至108公里之速度疾駛前行,「駛入彎道後有視覺死角,因此煞車不及,才撞上陳梅慧座車」,才發生一連串的推撞事故。

對於外界「是否假車禍、真蓄意殺人?」的猜測,檢方調查後表示「徐姓駕駛與陳梅慧座車的駕駛,二車分別是隨機載客、從不同方向前往交流道,並無跟蹤之情形」,

且「據2車ETC時間差及車禍即時影像,徐姓駕駛並未有尾隨陳梅慧座車之情況」,二車也自不同方向前往交流道,「難以知悉死者坐位,一般不會採取此種高度不確定性、成功率低,且對己身傷害性極大的攻擊方式」。

新竹地檢署今日表示,專案小組在12月4日接獲通報後,檢察官立即前往相驗,至12月16日偵結期間,專案小組針對所有可疑事證,密集指揮司法警察展開相關偵查作為,包括調取影像、分析被告與其他相關人員之通聯記錄、就醫紀錄與行車紀錄;同時實施相驗、勘驗、鑑定、扣押、數位採證分析及證人約詢等超過100項偵查作業。總計本次專案行動共動員警力216人次,清查車輛592台次,調閱監視攝影機畫面86台。

就肇事的徐姓駕駛,專案小組查出他是開租賃車專門從事機場接送服務,案發當天,李姓、郭姓夫婦準備搭乘台灣虎航IT210號班機前往日本京都賞楓,透過LINE「林爸爸-全台機場接送包車旅遊」群組訂購接送服務,徐男接獲任務後於12月4日凌晨2時接了李姓夫婦,從台線快速道路接國道一號高速公路北上大雅交流道前往桃園機場。

12月4日2時23分,王姓駕駛開著小貨車行經國道一號北上76.9公里處時,不慎自撞內側護欄,導致左前車輪破損,從事扡吊業務的邱男得知後開著拖吊車前往救援,此時楊姓男子開車載著四海幫大哥郝廣明及林姓男子行經此處,因為夜間昏暗視線不佳,撞上王男的小貨車及拖吊車,由於這場車禍導致車流從國道一號北上76.9公里處回堵至79.85公里處(此案目前由檢察官偵辦中)。

此時由張男駕駛的UBER搭載陳女等人,也在此路段遭到回堵,車輛在內側車道後停等在國道一號北上77.7公里彎道處,

而徐男開的租車因怕耽誤李姓夫婦的航班,在高速行駛經過彎道時,因為彎道視線遮擋,於駛入77.7公里處彎道後,才見到張男的車子因而高速追撞,張男的車子再向前推撞,最後造成陳梅慧當場死亡,黃耀文等7人受到輕重傷。

專案小組在分析整個車禍的事發經過,排除有人故意製造假車禍真殺人的情形,認為全案僅是單純的車禍事件,認為肇事的徐男涉犯《刑法》過失致死、過失傷害罪,且徐男在犯罪後向警方自首,因此依法起訴,並請法院審酌是否減輕其刑。

偵查疑點澄清

檢方指出勘驗2車eTag紀錄,發現有2至3分鐘的時間差,換算成距離的話車距約3.6公里,肉眼難以看清前車

這兩台車都是隨機接單載客,分從市區不同方向前往交流道,沒有跟蹤、尾隨、追逐的情勢,檢方排除有製造假車禍的可能。

檢方指出勘驗2車eTag紀錄,發現有2至3分鐘的時間差,換算成距離的話車距約3.6公里,肉眼難以看清前車,如要製造故意車禍,具有高度不確定性,成功率也低,且這兩台車都是隨機接單載客,分從市區不同方向前往交流道,沒有跟蹤、尾隨、追逐的情勢,排除有製造假車禍的可能。具有高度不確定性,成功率也低,因此排除此論點。

檢座說明,這兩台車都是隨機接單載客,分從市區不同方向前往交流道,沒有跟蹤的情形,且沒有尾隨、追逐的情勢。其中,肇事的司機徐男受重傷,肝臟破裂住院治療,一般不會採此種具有高度不確定性、成功率低且對自己傷害性極大的方式攻擊他人,因此排除故事製造車禍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