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聯合國 2758決議的解釋
您也許無法想像,但半世紀以前(52年前!!)中華民國著名外交官「楊西崑」就想過,而想組新黨卻被蔣介石判坐牢10年的雷震也想過!!
1971年10月25日聯合國大會通過第2758號決議,中華民國被趕出聯合國,改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取得席位。這是在爭誰代表「中國」──蔣介石的中華民國(ROC),或毛澤東的中華人民共和國(PRC),結果毛澤東的中國勝出。
在這之前,1970年冬天「楊西崑」就親自和「蔣介石」講這個政治自殺式的可能;中華民國高層也都預知到這個可能,所以開始動員各界表態「堅決反對共匪混入聯合國」。(以後再貼這個運動的精彩照片&影片)
中華民國被趕出之後,國際情勢危急,楊西崑建議蔣介石:台灣應與中國大陸(the Mainland)完全切割,成立「中華臺灣共和國」(The Chinese Republic of Taiwan)。他的建議是有步驟的:解散國會─>臨時政體─>公投─>決定臺灣前程(見留言欄一)
雷震已經被關10年(1960-1970),他出獄後不久就已經開始思考這個問題,1971冬天寫成〈救亡圖存獻議〉,提出成立「中華臺灣民主國」(The Democratic State of China-Taiwan),步驟詳實。(見留言欄二)
請記住:這時候雷震才出獄一年多,他很顧蔣介石的顏面,這份草案只是要私下給蔣介石;他親自去影印,卻被嚴密跟監。才坐牢出來,還敢再度觸犯「龍顏」,這樣的勇氣,令人佩服。
但是,蔣介石呢?當然不聽人勸,堅持「漢賊不兩立」,中華民國是「退出」聯合,可惡的共匪終於混入聯合國。因為ROC不再能代表中國,引發PRC的「建交潮」,這同時也就是ROC的「斷交潮」,一直到現在還在零星斷交阿。美國撐到1979年才和中國建交,當時在台灣的ROC官方稱之為「中美斷交」,美國和中國建交叫做「美匪建交」,有夠混亂!阿,我們就是這樣長大的。(導致 – 賊立漢不立)
很多台灣的人已經習慣中華民國沒有真正的外交,滿足於各國「台北代表處」之類的稱呼,其實不只是稱呼而已,有真正的外交是不一樣的──不要相信什麼沒有名分有「實質」才重要的阿Q說法。習慣鍍金鳥籠的金絲雀,無法想像籠外的世界,甚至還歌頌將它放到籠子中的主人。路人隨便叫你一聲「小台」,就興奮得不得了,自己卻不敢直呼本名。
「2758決議」確實沒涉及台灣(除非你要一直ROC=TW),它是要解決誰代表中國的問題,事主是中華民國。日前(7/25)美國聯邦眾議院通過「台灣國際團結法案」,非常重要,但據說台灣的媒體沒怎麼報導,好像還一直在報「白飯事件」(?)。我想也很難怪,那些媒體主播們恐怕對「2758決議」很陌生吧?其實這和台灣的前程至關緊要,至少台灣人民要知道要點吧?
美國聯邦眾議院通過,還要參議院通過,總統簽署後才生效,但看來會通過吧。眾議院在這個法案後面加了兩段文字釐清2758決議和台灣的關係,原文如下:
“(10) United Nations General Assembly Resolution 2758 (XXVI) established the representatives of the Government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s the only lawful representatives of China to the United Nations. The resolution did not address the issue of representation of Taiwan and its people in the United Nations or any related organizations, nor did the resolution take a position on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Peoples’s Republic of China and Taiwan or include any statement pertaining to Taiwan’s sovereignty.”
“(11) The United States opposes any initiative that seeks to change Taiwan’s status without the consent of the people.”
以下的華文翻譯,根據中央社略加修改:
(10)聯合國大會2758決議確立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代表是聯合國惟一合法的中國代表。此決議並未處理台灣及其人民在聯合國或任何相關組織的代表權問題(representation),此決議也未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與台灣的關係上採取立場,也未包含任何關於台灣主權的聲明。
(11)美國反對任何在沒有其[台灣]人民同意下,試圖改變台灣地位的倡議。
這兩點非常重要,也就是明確說明「台灣及其人民」不等於那個曾經在聯合國代表中國的中華民國,它的國際參與和主權和PRC沒關。但如果你還一直以為台灣就是中華民國,會怎樣呢?大家想想看吧。若用台灣話的白話來說:人都欲放你自由,你閣毋知影欲飛。
請注意,美國在與中國建交的那一刻開始,在正式文件和外交場合都不再使用Republic of China,請看附圖。從1979年元旦到現在,又有多少台灣人注意到這點呢?人世真的有一種魔術,可以騙人超過44年!!
半世紀前,楊西崑、雷震都能想像「不是中華民國的台灣」,而今呢?當然,楊西崑、雷震不可能想像一個不是「中華」的台灣(反對台灣獨立),但此刻的您,能想像怎樣的台灣?
為聯合國2758號決議正名,正是力挽當下狂瀾,力阻泰山崩塌的緊要之舉。
它關乎台海安全、東亞安危。而這一地區正是當下世界最大的潛在火藥桶。
波蘭學者陸安寧與孟狄斯於2023年在《國家利益》上發表論文,指出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只是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唯一合法代表”,但沒有授權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中代表中華民國,未註明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也未提到台灣國家地位的解決方案。因此,台灣中華民國加入聯合國體系並無法理上的障礙。
圖一 美國政府機密文件影本(局部,1998年9月10日)
術語 : 該用 與 不該用
(1) 用 臺灣 Taiwan ; 不該用 『Republic of China』中華民國
(2) 用地區 AREA , 經濟 economy ; 不該用 「country」國家
(3)用 臺灣管理機構 Taiwan Authorities ; 不該用 「Taiwan Goverment」臺灣政府
(4)用 臺灣代表 Taiwan Representatives ; 不該用 「Goverment Officials」 政府官員
(5) 用臺灣Taiwan 當作 『形容詞』 Adjective ; 不該用 “Taiwanese” 臺灣人 (除非關連到1949 之前住民的後代)
在『台灣關係法』與AIT 公布新聞文字,可以見到遵守上述準則
捷克眾議院外交委員會通過決議,譴責中國扭曲聯大2758號決議!
內容有:
👉聯大2758號決議文並未提及臺灣
👉聯大2758號決議文沒有處理決定臺灣的政治地位
👉聯大2758號決議文沒有建立中國對臺灣的主權
👉聯大2758號決議文沒有談論臺灣參與聯合國或相關組織的資格
捷克又通過決議反對中國打壓,支持臺灣國際參與!是澳洲、荷蘭、歐盟、加拿大、英國的之後第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