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的七大類24項海運附加費

常見的七大類24項海運附加費

在海運出口過程中,由於船舶、港口、貨物、天氣等各種因素的影響,經常會導致航運成本的增加或波動,而船公司則會通過種類繁多的附加費來轉嫁規避成本的上漲。
而這些費用通常以英文縮寫的形式,出現在FORWARDER貨代的報價單或發票上,如果不瞭解其含義和計算方法,很容易造成誤解或爭議。 讀完之後,你就是外貿,航運的入門專家,溝通上不會有隔閡。

今天按照類別簡單給大家歸納了些常見的『海運附加費』~

(1)

BAFBunker Adjustment Factor,燃油附加費。一般在在燃油價格急速上漲時徵收,是船司通過發貨人分攤成本的一種常見方式,大多數航線都有,但標準和稱謂不一。

FAF,Fuel Adjustment Factor,燃油價格調整附加費。和上邊本質是一樣的,只是叫法不同,日本航線專用。

EBS,Emergency Bunker Surcharge,也叫EBA,Emergency Bunker Add,緊急燃油附加費。意思相同,不同航線叫法不同。多見於遠洋航線,特別是行情旺季不旺,船司在面對油價快速上漲時又不方便上漲海運費的情況下,為彌補快速上漲的成本,而臨時加收的附加費。

LSS,Low Sulphur Surcharge,低硫燃油附加費,又稱 LSS、LSD。船舶行駛在特定區域時,為符合環保標準,可能需使用成本更高的低硫燃油,這額外的成本通常就會通過收取LSS來彌補。一般非洲、南美、加勒比、澳洲以及印度東南亞各航線都會徵收低硫燃油附加費。

(2)

CAF,Currency Adjustment Factor,也叫CAS,Currency Adjustment Surcharge,貨幣貶值附加費。是指船公司計收運費的貨幣發生明顯貶值時,為沖抵貨幣貶值帶來的損失,會通過此類附加費將損失轉嫁給托運人或者貨主。多數航線都有,但標準和稱謂不一。

YAS,Yen Ascend Surcharge,日元調節附加費,日本航線專用。

(3)

THCTerminal Handling Charge,『碼頭操作費』。是指貨物在港口進行裝卸操作時,港口或終端操作方向貨主或承運人收取的如港口設備使用費、堆場操作費、裝卸人工費等費用總和。包括起運港碼頭操作費(OTHC,Origin Terminal Handling Charge)和目的港碼頭操作費(DTHC,Destination Terminal Handling Charge)。注意這個沒有固定費用標準,會因港口、航線、貨物類型等不同因素而不同。

PCS,Port Congestion Surcharge,港口擁擠附加費。是指當港口擁擠繁忙塞港時,就可能會收取這個費用,如北非、以色列等國家的港口常年收取。通俗點來說,就好比打車遇到了堵,計費同樣會按照堵車時間來跳表計算是一樣道理。

ISPS,International Ship and Port Facility Security,船舶與港口安保費。根據《國際船舶和港口設施安全的規則》,為保護國際航行船舶和地區港口的安全而收取的費用。

ORC,Original Receiving Charge,原產地收貨費。別稱也有很多,經常聽別人叫“華南碼頭費”,一般在在廣東地區出口歐美、中南美或其中轉的航線上收取,華東華北沒怎麼見過。算是THC的一種衍生收費,但他倆不同時收取,如果收了THC,就不會再收ORC。

CIC,Container lmbalance Charge,集裝箱不平衡附加費。是指由於貿易量不平衡或季節性變化導致貨流量和集裝箱的不平衡,船公司為彌補調運空集裝箱的成本而加收的附加費。

(4)

OWS,Overweight Surcharge,整櫃超重附加費。是指當集裝箱超出了船司規定的限重而收取的費用,主要針對20GP小重櫃,多見於美國和中東航線。而且要注意,這個限重不是箱子的限重,而是船司的標準,很多船東不願意收小重櫃,可能會設置當超過14噸、18噸或某個區間以上時,就要加收100-500USD的不等費用。

HLA,Heavy-Lift Additiona,單件超重附加費。是指在單件貨物的重量超過了一定標準時(不同貨代或船東所規定的標準會不同),需要用特殊設備(如重型吊機)裝載或者特殊操作(人工捆綁作業加固)處理時,船公司為彌補成本的增加而收取的附加費。要注意,這個費用不是一次性收取,會根據轉船次數收取,每轉船一次,則加收一次。

LLA,Long Length Additional,單件超長附加費。和上邊的超重附加費的概念類似,是指當單件貨物的長度超過了一定的標準,而產生的特殊操作費用。費率標準也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多是根據長度分級遞增。

(5)

LWS,Low water Surcharge,低水位附加費。這個主要在歐洲內河駁船運輸中常見到,凡是通過“駁船”或“駁船+公路”的運輸方式經ANTWERP或ROTTERDAM中轉至GERMANY,FRANCE和SWITZERLAN等內陸點的貨物會收取。這個不難理解,因為內河運輸的主要工具是駁船,當枯水期水位下降,為了避免擱淺,駁船運營公司只能通過減少貨物裝載來降低船隻的吃水深度,從而保證在低水位區間的通過性。這樣駁船單個航次的實際運力會相應降低,費用就會上升。

SCS,Suez Canal Surcharge,蘇伊士運河附加費。亞洲、大洋洲等地到歐洲的航線基本都要經過蘇伊士運河,在通過時船公司都需要向運河當局支付一定的通航費用,這個成本船東會通過所謂的附加費形式來轉嫁給托運人或客戶。這個費用呢,也可以理解為類似高速過路費一樣,要想通過只能交錢。

PTF,PanamaCanal Transit Fee,巴拿馬運河附加費,和上邊的蘇伊士運河附加費同理,遠東和美西地區到美東的航線一般都要經過巴拿馬運河,船公司同樣以附加費的形式轉嫁給托運人或客戶。

DS,DEVIATION SURCHARGE,繞航附加費,是指由於正常航道受阻不能通行,船舶必須繞道才能將貨物運至目的港時,船公司會通過加收附加費的形式轉嫁成本上漲的風險。

(6)

TAR,Temporary Additional Risks,臨時風險附加費,是指當一些國家或港口國際關係比較複雜且有戰爭風險時,船隻在此特殊時期經過就會加收此費用,也可以簡單理解為戰爭附加費,WARS,War Surcharge。

ECRS,Emergency Cost Recovery Surcharge,緊急成本附加費,也被稱為“惡劣天氣操作附加費”。是指由於天氣狀況較差而造成的船舶運輸和操作成本明顯增加的特殊情況,船公司會通過此類附加費轉嫁損失。

(7)

AMS,America manifest system,美國自動艙單系統錄入費用。常見於美國航線,為反恐需要美國海關要求從 2003 年2月1日起運往美國港口的集裝箱貨物的承運人必須在外國港口裝貨前至少 24 小時,通過美國設立的“自動艙單系統”以電子方式向美國海關提交準確完整的貨物由報單據,以便海關進行監管和統計。

ACI,Advance Commercial lnformation,加拿大艙單系統費用。和上邊AMS類似,用於加拿大航線,加拿大海關規定,所有到加拿大的貨物或經加拿大中轉到其他國家的貨物都必須在裝船前24小時向加拿大海關申報。

ENS,Entry Summary Declaration,歐盟入境摘要報關單費用。與美線 AMS費用類似,歐盟海關要求貨物在入境前進行申報,這筆費用就是為了支付申報過程中的成本。

AFR,Advance Filing Rules,日本電子艙單海運系統。類似於美國AMS,針對貨物進入日本海關境內的電子化安全申報管理系統。對於計畫進入日本港口的船舶上裝載的集裝箱貨物,船公司或無船承運人原則上必須在船舶離開境外裝船港24小時前,以電子資料形式向日本海關預先申報集裝箱貨物的艙單資料。

以上就是我們常見的海運附加費專案,它作為航運成本的重要組成部分,無論是對物流企業還是出口企業都有著重要的影響,只有熟悉它們,才能輕鬆把控相關風險和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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